2007年1月12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新知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广东:所有派出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
田霜月 夏晓露

  到明年,广东力争所有城市公安分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,所有派出所由上级公安机关直接管理。
  按照省公安厅出台的警力下沉工作意见,明年底之前,广东将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撤销县公安局下属分局。今后两年内,省公安厅原则上将不再审批各类公安专业分局的设置。
  广东将进一步精简公安机关的内设机构,警力在200人以下的县公安机关,内设机构不超过7个;警力在200人以上、400人以下的县公安机关,内设机构不超过8个;警力在400人以上、800人以下的县公安机关,内设机构不超过9个;警力在800人以上的县公安机关,内设机构不超过10个。
  招收的新警力将一律充实到基层一线。省、市两级公安机关每年安排5%左右的警力到基层单位锻炼。全力解决派出所设置过散、警力过少的问题,争取到2008年底实现“城市派出所不少于20人,建制镇派出所不少于10人”的目标。
   “中央下拨广东的公安专项编制,全部下拨基层一线单位,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机关不得截留!”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表态:尽可能增加基层编制,解决基层警力总量不足的问题。